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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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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县分公司与杨玉春买卖合同纠纷撤诉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陕民小字第66号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付伟,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河南省陕县。 委托代理人李再奋,女,生于1972年9月28日,汉族,住河南省三门峡市。系该公司客服经理。 被告杨玉春,男,生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