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姜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撤诉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陕民初字第772号 原告姜某某,女,生于1993年8月18日,汉族,住四川省叙永县。 委托代理人段京丽、杨雷兵,系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某,男,生于1982年5月12日,汉族,住河南省陕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姜某某与被告王某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