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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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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瑞华与三门峡中美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2015)卢民再初字第3号 抗诉机关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原告杜瑞华,女,46岁。 委托代理人:王献方,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原审被告三门峡中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小娟,经理。现在郑州女子监狱服刑。 原告杜瑞华与被告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