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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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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某与冯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2015)卢民五初字第64号 原告常某某,男,39岁。 被告冯某某,女,38岁。 本院在审理原告常某某与被告冯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常某某于2015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常某某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