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与岳慧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2015)卢民一初字第320号 原告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 住所地:卢氏县西大街。 组织机构代码:41834567-1。 法定代表人钱俊杰,所长。 委托代理人高旭,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职工。特别授权:具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具有代为出庭陈述、举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