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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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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贾丹诉被告李秀峰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6
摘要: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商梁民初字第03968号 原告贾丹,女。 被告吕秀峰,男。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法院

事 裁 定 书

(2015)商梁民初字第03968号

原告贾丹,女。

被告秀峰,男。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贾丹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