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某与被告郑某为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6
摘要: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新新民初字第00106号 原告王某,女,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郑某,男,1988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郑某为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于2015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新新民初字第00106号

原告王某,女,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郑某,男,1988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被告郑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于2015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申请撤回起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王某负担。

审判员  刘永辉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