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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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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浩然诉席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1
摘要: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社民初字第133号 原告杨浩然,男,38岁。 委托代理人陈新林,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席凯,男,35岁。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代表人张某某,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委

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社民初字第133号

原告杨浩然,男,38岁。

委托代理人陈新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