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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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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泽诉赵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0
摘要: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禹民一初字第3634号 原告王泽民,男,生于1967年,住禹州市。 被告赵智勇,男,生于1962年,住禹州市。 原告王泽民诉被告赵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泽民于2015年10月19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禹民一初字第3634号

原告王泽民,男,生于1967年,住禹州市。

被告赵智勇,男,生于1962年,住禹州市。

原告王泽民诉被告赵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泽民于2015年10月19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