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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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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李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8
摘要:被告李某某,男,回族。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于2015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

被告李某某,男,回族。

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于2015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李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李某负担。

审 判 长  闫兴斌

审 判 员  王 芳

人民陪审员  姚秋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耿玺鸿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