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富兰诉被告王国信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2
摘要: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西丁民初字第70号 原告:王某甲,女,汉族。 被告:王某乙,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甲诉被告王某乙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甲于2015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甲自愿申请撤诉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西丁民初字第70号

原告:王某甲,女,汉族。

被告:王某乙,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甲诉被告王某乙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甲于2015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甲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某甲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王某甲负担。

审判员  曾宪本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