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李文敏与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1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二七民二初字第2066号 原告李文敏。 被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 原告李文敏诉被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文敏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华润置地(郑州)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二七民二初字第2066号

原告李文敏。

被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

原告李文敏诉被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文敏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李文敏在本案宣判前,申请撤回对被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的起诉,其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文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25元,余额25元退回原告。

审 判 长  马义宾

审 判 员  王 迪

代理审判员  赵丽霞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马 钢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