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社民商初字第018号 法定代表人:杨清良,任局长职务。 法定代表人:杨清省,任总经理职务。 被告:杨军旗,51岁。 原告社旗县广播电视局与被告南阳市龙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杨军旗广告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康运生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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