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二七法执字第1547号 本院在执行郑州田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市二七侯寨凤凰岛树木果园展示基地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州市二七侯寨凤凰岛树木果园展示基地按照本院(2014)二七民二初字第18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4)二七民二初字第182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郭付功 审判员 朱 军 审判员 丁德勇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