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二七法执字第2070号 申请执行人霍书海。 本院在执行霍书海申请执行郑州京航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州京航商贸有限公司按照本院(2014)二七民二初字第297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4)二七民二初字第297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郭付功 审判员 朱 军 审判员 丁德勇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