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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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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禹××与被告刘××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6
摘要:被告刘××。 本院在审理原告禹××与被告刘××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禹××于2015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禹××申请撤诉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

被告刘××。

本院在审理原告禹××与被告刘××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禹××于2015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禹××申请撤诉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禹××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禹××负担。

审判员  陈新科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