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驻民一终字第0027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冯占国,男,1971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现住河南省正阳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谢伟,男,1969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正阳县。 本院在审理上诉人冯占国合同纠纷一案中,冯占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冯占国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王胜利 审判员 文德群 审判员 廖化宇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