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镇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涅阳信用社与被告宋立霞、宋书然、李克敏、郭晓飞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镇民金初字第041号 原告:河南省镇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涅阳信用社,住所地河南省镇平县府前街,组织机构代码61534099-2。 代表人:辛艳芝,任该社主任。 委托代理人:马永福,该社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秦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镇民金初字第041号

原告:河南省镇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涅阳信用社,住所地河南省镇平县府前街,组织机构代码61534099-2。

代表人:辛艳芝,任该社主任。

委托代理人:马永福,该社法律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