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马某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4
摘要: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许县五民初字第190号 原告马某某,男,1967年3月18日生,回族,住许昌市魏都区。 被告张某某,女,1983年7月20日生,汉族,住许昌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许县五民初字第190号

原告某某,男,1967年3月18日生,回族,住许昌市魏都区。

被告张某某,女,1983年7月20日生,汉族,住许昌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某某撤回对被告张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马某某承担。

审 判 长  宋会超

审 判 员  汪东安

人民陪审员  刘永杰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姚晓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