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周延银与梁顺心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2
摘要: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辉民小字第32号 原告周延银。 被告梁顺心。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延银诉被告梁顺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13日以被告下落不明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以双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辉民小字第32号

原告周延银。

被告梁顺心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延银诉被告梁顺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13日以被告下落不明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以双方自行协商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周延银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周延银承担。

审判员 冯 芳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