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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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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竞蓉诉张春峰、孟利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31
摘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湖民初字第02054-1号 本院于2015年9月10日对原告赵竞蓉诉被告张春峰、孟利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15)湖民初字第0205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2015)湖民初字第02054号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定 书

(2015)湖民初字第02054-1号

本院于2015年9月10日对原告赵竞蓉诉被告张春峰、孟利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15)湖民初字第0205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定如下:

(2015)湖民初字第02054号民事判决书第1页第六段第二行,第4页倒数第三行“审判员刘志伟”补正为“审判员胡原锋”。

审判员  胡原锋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彦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