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王书才与李慧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7
摘要: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长民二初字第100号 原告王书才。 被告李慧娟。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书才诉被告李慧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书才于2015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王书才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

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长民二初字第100号

原告王书才。

被告李慧娟。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书才诉被告李慧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书才于2015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王书才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书才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由原告王书才承担。

审判长 袁 平

审判员 程国伟

审判员 李淑慧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