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息民特字第22号 申请人孙从涛,男,2009年12月3日生,汉族。 申请人孙从永,男,2010年12月30日生,汉族。 法定代理人孙之学,男,1942年3月8日生,汉族。系二申请人祖父。 申请人孙从涛、孙从永要求宣告郭小慧失踪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孙从涛、孙从永诉称:被申请人郭小慧系申请人孙从涛、孙从永的母亲。2009年2月申请人的父亲孙守玉与被申请人郭小慧在广东省汕头市务工相识后共同生活,同居后生育孙从涛、孙从永。2011年2月6日孙守玉身患癌症治疗无效不幸身亡,2011年3月被申请人郭小慧离家出走,至今毫无音讯。现申请人孙从涛、孙从永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郭小慧失踪。 经查,被申请失踪人郭小慧,女,1982年7月16日生,汉族,籍贯河南省息县,身份证号:411528198207160747。系申请人孙从涛、孙从永母亲。2011年3月被申请人郭小慧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14年12月11日在《工人日报》上发出寻找郭小慧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公告期间已届满,郭小慧仍然下落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