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张某与被告夏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5
摘要:(2015)渑民初字第1746号 原告张某,女,1975年10月22日生,汉族。 被告夏某某,男,1971年8月10日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夏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于2015年10月17日向本院写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2015)渑民初字第1746号

原告张某,女,1975年10月22日生,汉族。

被告某某,男,1971年8月10日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被告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于2015年10月17日向本院写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张某承担。

审 判 员 马邦军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