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涧民四初字第337号 委托代理人李金环,河南博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赛凤,洛阳市涧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原告何某甲诉被告陈某某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李金环,被告陈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朱赛凤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何某甲诉称:原告于1984年经人介绍同陈某某认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生女何某乙于××××年××月××日出生,现在哈尔滨工程大学读博士。婚后前十几年,两人基本还能正常共同生活。自1999年被告辞去工作至今,基本不再工作、懒得做饭,多以打麻将为生,性格和行为逐渐发生重大变化,变得自我为中心、性格暴躁、蛮不讲理,虽然原告是家里经济来源者,但经济大权却被被告把持,原告因生活需要想问被告要些钱,都被被告拒绝,轻者污言秽语谩骂,重者持物殴打。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原告于2013年春节期间提出协议离婚,双方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并将家中门锁换掉不让原告回家。原告于2014年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被贵院判决驳回诉讼,经过六个月,两人仍无任何交流和来往,无任何和好可能。综上,根据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陈某某辩称:一、答辩人与原告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较好。正如原告在诉状中所称:原告和答辩人是1984年相识,××××年××月××日登记结婚。从双方认识到登记结婚这段时间不难看出,双方决定结婚是经过相互了解、慎重考虑之后才去登记的。并且,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将近快30年了,双方并无重大矛盾,如果按照原告所称双方已经没有感情或者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双方能够一起生活近30年吗?所以,二人之间感情基础非常牢固。二、答辩人与原告之间没有任何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1、原告在诉状中称:自1999年答辩人辞去工作至今,答辩人基本不再工作,懒得做饭,多以打麻将为生,性格和行为逐渐发生了重大变化,变得自我为中心、性格暴躁、蛮不讲理,把持经济大权,不给原告生活费用,还谩骂原告,殴打原告,这根本不是事实。实际情况是,自××××年结婚以来,答辩人从未把持过家中的经济大权,更没有不给原告生活费。原告的父母在农村生活,没有耕地和经济来源,原告的工资一直都是原告自己来支配的,并且原告在南京打工期间,也未给答辩人任何费用。答辩人曾向原告提出要跟随其一同前往南京料理生活,可是原告以增加消费支出为由予以拒绝。故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把持经济大权,不给其生活费用不是事实。另外,答辩人和原告结婚时,双方工作单位分别两地,聚少离多,后来孩子快降临时,原告提出一人工作,一人照顾家庭。答辩人考虑到双方婚后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答辩人单位在中国工商银行,工资高于原告,如果答辩人辞职在家照顾孩子,生活将更加拮据,于是答辩人在生产后将女儿交某,答辩人继续工作。2000年时,原告工作调回县城比较稳定,答辩人考虑到女儿正值中招考试,并且考虑到原告的要求,于是选择了买断工龄在家照顾孩子。答辩人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庭付出了一切。所以原告称答辩人辞去工作至今,懒得做饭,多以打麻将为生,性格和行为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完全不属实。2、原告称:2014年原告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经过6个月,两人仍无任何交流和来往,是不属实的。在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已经查明:早在2005年,原告因打麻将抽搐昏迷被送往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老三院),当时女儿在学校被医院通知回家,自此,原告仍痴迷麻将经常因此昏迷,多次被送往医院,被确诊患有脑梗。有时原告因打麻将还会摔倒,更为严重的一次是:原告打麻将的时候突然摔倒还造成了烧伤和撞伤。答辩人多次相劝但都无效,只好每次跟随原告一起,以防不测。答辩人认为:正是由于原告这几年变得不愿和人交流,晚上看电脑甚至通宵,思想行为不合常理,所以才会起诉离婚的。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原告的实际情况,判决双方不离婚。今年春节放假期间,原告和答辩人、女儿,一家三口在磁涧老家过年,原告仍是痴迷于麻将,并且身体不适情况多有发生,答辩人和女儿一直在原告身边陪同照顾。之后,一家三口回到洛阳家中居住,假期结束后,答辩人送原告到洛阳火车站,原告回外地工作,女儿回学校上学。这些事实说明:原告称这六个月两人没有交流来往,不是事实。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离婚不是其本人真实意愿,否则为什么不能与答辩人面对面的协商解决?3、原告在诉状中所提的清单,答辩人认为:原告没有出过一分钱,没有出一份力,故不能平分清单中提到的财产。(1)涧西区中州西路畅元大厦中门402号住房。此房于2005年上半年购买,当时答辩人用买断工龄的10万元和家中姐妹补贴购买。那时答辩人一家三口本在原告姐姐家房子租住,但城中村环境恶劣,原告沉溺通宵打麻将,对家里的事情不管不问。答辩人为了能让这个家过的幸福,不再寄人篱下,所以答辩人只好一个人辛苦买了现在住的房子。从答辩人购买房屋到装修,原告没有出过一分钱一份力。原告只知道在外通宵打麻将,直到2005年10月,原告因为打麻将抽搐昏迷,答辩人和女儿将其带到三院看病,出院后就将其带回家中生活,所以原告主张平分房屋没有任何理由。(2)帕萨特轿车,该车本是答辩人妹夫所有,购于2003年,是一辆老旧车辆。因为近些年答辩人帮妹妹家带小女儿,前几年妹夫新换车辆就将这辆旧车赠予答辩人,故该车应属于答辩人的个人财产。4、女儿现在正面临毕业、就业等人生重大转折点,答辩人希望原告能为女儿考虑,和和睦睦的继续生活,不让女儿分心。女儿得知答辩人与原告离婚一事,特意请假从学校赶回家里,原告如果真的重视这个家,珍惜女儿的未来,就应该在这个关键时刻帮助女儿完成学业,为女儿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而不是起诉离婚,答辩人深深的体会到原告的此行为给孩子的精神压力造成了多大的影响,更清楚家庭的破裂对女儿的生活会造成什么影响,希望原告也能够为了女儿,撤回起诉。综上,答辩人与原告结婚以来,答辩人全心全意的照顾这个家、照顾原告的日常生活起居,答辩人非常重视这个家,重视与原告的这段感情,并且希望与原告一起携手到老,故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三、原告不能以离婚为由,逃避扶养答辩人的法定义务。正如前面所述,答辩人与原告结婚以来,就全心全意的照顾着这个家,照顾着原告的日常生活起居,现在答辩人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常常因为身体原因住院治疗,并且医院现在确诊的病情有××、子宫肌瘤(需要尽快动手术)、甲减等疾病,答辩人很需要原告的照顾,原告作为答辩人的丈夫,理应履行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尽管原告常常在外打工不能在答辩人身边,但是其可以在经济上帮助答辩人,精神上慰藉答辩人,而不是在看到答辩人身体状况不如从前,就要与答辩人离婚,逃避扶养答辩人这个法定义务。尽管答辩人知道:原告因脑梗反复发作,思想行为孤僻,不爱跟人交流,所以理解其提出离婚诉讼是因为患病思维不正常状态下的行为。但答辩人希望原告能够和答辩人相互照顾,相互关心,相濡以沫的继续生活下去。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