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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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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标诉张现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1
摘要:被告张现功,男,1957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委托代理人祖喜星,河南迪卡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宋江培,巩义市第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庆标诉被告张现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案情比较复杂,不宜适用简易

被告张现功,男,1957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委托代理人祖喜星,河南迪卡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宋江培,巩义市第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庆标诉被告张现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案情比较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马文川

人民陪审员  张应照

人民陪审员  付永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康冬宁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