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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枕边人竟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30
摘要:法制网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华萱 独守空房的女子在家苦等无故离家的丈夫回家,然而苦情戏的结局竟出现“变脸”的悬疑剧情,几番周折,女子发现丈夫竟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与她办理的结婚登记。恼怒之下,她状告民政局,请求浙江省温州市平阳法院确认结婚登记行

法制网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华萱

   独守空房的女子在家苦等无故离家的丈夫回家,然而苦情戏的结局竟出现“变脸”的悬疑剧情,几番周折,女子发现丈夫竟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与她办理的结婚登记。恼怒之下,她状告民政局,请求浙江省温州市平阳法院确认结婚登记行为无效。

   丈夫失踪,妻子才知被骗多年

   2008年,平阳女子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陕西男子肖某,两人很快相知相恋,并于2009年在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两人共同生活,日子过得还算美满,一直到2013年年初,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肖某突然离家出走,未留下只言片语。

   陈某心急不已,时刻牵挂着丈夫,等待无果后,她向警方报案。可当她看到查询系统显示的身份信息时,瞬间愣住了。屏幕上出现的那个人,除了照片的确是丈夫外,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与他不符,最可怕的是她的丈夫竟然根本不叫肖某,而是林某?那和她结婚的真正的肖某又是谁?当真相浮出水面,陈某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她只觉得背脊发凉,脑子一片空白。

   心有不甘的陈某仍想方设法欲联系丈夫“肖某”,她不愿相信这是一场骗局。2015年,陈某终于在电话里听到“肖某”亲口承认,当初他是冒用肖某身份与她结婚,之后再度不知所踪,陈某这下真的死心了。

  怒告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陈某深觉被骗,细细回想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情节,那时“肖某”谎称自己的居民户口簿在陕西老家,登记时仅带了加盖陕西某公安局印章的户籍证明,而民政局也未要求“肖某”

   出示户口簿,就为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

  为讨个说法,陈某向平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将民政局列为被告,将真正的肖某列为第三人,同时还申请对办理婚姻登记时文书上的“肖某”的笔迹与真正的肖某本人的笔迹进行鉴定。

  庭审当天,真正的肖某并未出庭应诉,但据庭审前了解,他和冒名顶替的林某之间并不认识,也不清楚身份信息是何时被冒用的。

   原告陈某认为,被告民政局未要求“肖某”出具居民户口簿,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定婚姻登记审查程序,导致登记结果错误。

   被告民政局答辩称,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被告对证件的审查仅限于形式审查,已尽到查验、注意义务。

   民政局程序违法,婚姻登记行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笔迹鉴定、调取的肖某户籍证明及人口信息,可以认定当时到场申请结婚登记的并非真正的肖某,而是他人冒用身份,但民政局却予以进行结婚登记,该行为违反《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结婚登记人需到场申请的法定程序,造成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严重错位。据此,平阳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民政局所作的结婚登记行为无效。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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