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高商字第81号 原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胜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婕,女,1978年4月1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公司宿舍。 委托代理人宁磊,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陈有权,董事长。 原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因公司”)与被告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因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婕、宁磊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中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本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