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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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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济南心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高商字第73号 原告山东银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济南高新区经十东路以南济南出口加工区海关卡口办公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杨绪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鲁,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高商字第73号

原告山东银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济南高新区经十东路以南济南出口加工区海关卡口办公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杨绪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鲁,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圣玲,女,1979年1月1日出生,汉族,山东银座电器有限公司综合部科长,住济南市。

被告济南心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庞珀,经理。

原告山东银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电器”)与被告济南心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联电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银座电器的委托代理人张鲁、尹圣玲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心联电器经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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