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高商字第73号 原告山东银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济南高新区经十东路以南济南出口加工区海关卡口办公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杨绪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鲁,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圣玲,女,1979年1月1日出生,汉族,山东银座电器有限公司综合部科长,住济南市。 被告济南心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庞珀,经理。 原告山东银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电器”)与被告济南心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联电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银座电器的委托代理人张鲁、尹圣玲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心联电器经本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