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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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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与张公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高民初字第759号 原告王琴,女,1984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委托代理人王国良,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邓璞,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公健,男,1979年4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高民初字第759号

原告王琴,女,1984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委托代理人王国良,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邓璞,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公健,男,1979年4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山东省平阴县。

被告李霞,女,1973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王琴与被告张公健、李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琴的委托代理人邓璞,被告张公健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霞经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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