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张某与鲍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雁民初字第04418号 原告:张某, 委托代理人:王继平,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鲍某, 原告张某与被告鲍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元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及其委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雁民初字第04418号

原告:张某,

委托代理人:王继平,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鲍某,

原告张某与被告鲍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元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继平、被告鲍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某诉称,2010年1月原告经同事介绍与被告相识,××××年××月××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被告及家人在婚前告知原告及家人被告家中有三套房产,事实上并没有,后被告家人为兑现承诺于2011年7月在东仪路沙浮沱村城南美筑小区购买一套城改房作为双方的婚房。2011年4月,原告第一次怀孕,因不知怀孕加之医生误诊,原告服用了抗生素药物,医生建议不要留胎儿,后被告逼迫原告做了人流。被告有严重的家庭暴力,2012年2月在原告再次怀孕的情况下,双方发生争吵,被告对原告进行推搡,致使胎儿流产。同时,原告检查腰部被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坐骨神经,此损伤至今未愈。经过此两次的清宫术,使原告的子宫内膜偏薄,已导致很难受孕,为此原告母亲出钱让原告在医院进行治疗。2012年7月,被告家购买的城南美筑小区的房子交房,原告向舅舅借款用于盖房的装修及配置家具、家电,所以该装修款被告应归还原告家人。2013年11月,原告第三次怀孕,第50天自然流产,被告及家人对原告没有任何关心,给原告的心灵和身体造成极大伤害。2014年1月初,原告在西安交大一附院生殖科检查出溶血抗精子抗体阳性,属ABO溶血症。从此原告定期检查,每天吃中、西药,每周花费在3000元左右,直到2014年10月,双方积蓄已花完,原告家人为原告出资近10万元。2014年10月底,原告第四次怀孕,因为前几次的人流手术对身体伤害很大,身体虚弱,在怀孕五个月后因胎儿胎膜突发早破致早产,并出现大出血,至今胎盘仍留在子宫内不能取出。原告为了家庭生育孩子,导致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被告不仅没有感激之情,反而在病床前告知原告要离婚。由此看来,原、被告双方从结婚以来就一直性情不合,被告从不关心原告,双方的性格、个性和习惯等方面差异较大,且被告有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原告诉至本院,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屋装修款55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赔偿款20000元;4、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被告鲍某辩称,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被告及家人并未欺骗原告,本来婚后原、被告完全可以和被告父母住在父母的两室一厅房子里,但原告及家人要求被告必须购买婚房,后被告以父母单位房子抵押购买了位于东仪路的城改房作为婚房,后原告才与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原告诉称被告有家庭暴力行为及被告逼迫原告做人流完全是子虚乌有、恶意中伤,且胎儿的多次流产经医院鉴定是因为ABO溶血症。在原告怀孕期间,为了照顾原告方便,原、被告住在原告位于金泰假日花城的房子,期间在被告工作忙的时候,一直是被告母亲往返于电子正街的住处与假日花城原、被告的住处照顾原告的起居生活。原告所称的治疗ABO溶血症的费用,并没有那么多,也不存在债务,被告在结婚后将工资拿出用于原告的治疗和日常家庭生活所需开支。原告是为婚房购买了个别家具和家电,但是婚房出租的租金以及被告工资都是交由原告管理的。2013年10月,被告父亲检查出肝癌晚期,直至今年3月离世,共做了两次特大型手术并长期住院,尽管这样,被告还是将个人工资和房屋租金全部交由原告用于原告的治疗和日常生活开支,而被告父亲的治疗费用均为向亲戚所借,为此欠债180000元。原告在被告父亲刚去世不久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金泰假日的房子门锁更换,致使被告无法回家。在婚后的这几年里,被告从未主动提出过离婚,倒是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离婚要求并列出离婚字据。因此,被告同意离婚,但对于原告的其他请求应依法予以驳回。同时被告要求:1、原告应向被告归还房费租金及被告工资共计94000元;2、原告与被告共同分担债务180000元;3、分割原告与被告夫妻共同财产车辆100000元;4、原告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20000元。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