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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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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与代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芜民一初字第01788号 原告:陶某,男,1974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芜湖县。 被告:代某,女,1984年5月23日,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芜湖县。 原告陶某与被告代某离婚纠纷一案,发现被告代某下落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芜民一初字第01788号

原告:陶某,男,1974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芜湖县。

被告:代某,女,1984年5月23日,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芜湖县。

原告陶某与被告代某离婚纠纷一案,发现被告代某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肖艳芳

代理审判员  强 云

人民陪审员  曹方平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范 沁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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