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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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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培德与黄杨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6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容民初字第174号 原告周培德,居民。 委托代理人江喜才,广西五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杨传,居民。 原告周培德诉被告黄杨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代理审判员陈艺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容民初字第174号

原告周培德,居民。

委托代理人江喜才,广西五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杨传,居民。

原告周培德诉被告黄杨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代理审判员陈艺予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王湘菘、黄小妮组成的合议庭,于2015年7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周小荻担任记录。原告周培德的委托代理人江喜才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黄杨传经本院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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