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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致女婴伤残案开庭 128户居民被索46万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15
摘要:央广网武汉9月15日消息(湖北台记者李维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高空抛物导致女婴伤残,无一住户愿意承担责任,孩子父母不得已向整栋楼居民主张赔偿。今天上午9点,武汉高空抛物致女婴伤残案在汉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飞来横祸”该由谁来担责

央广网武汉9月15日消息(湖北台记者李维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高空抛物导致女婴伤残,无一住户愿意承担责任,孩子父母不得已向整栋楼居民主张赔偿。今天上午9点,武汉高空抛物致女婴伤残案在汉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飞来横祸”该由谁来担责?

2014年11月20日,出生仅44天的女婴何欣怡被奶奶抱着在小区里晒太阳,突然被上空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砸中头部。经过抢救,小欣怡脱离生命危险,但留下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严重后遗症。经过鉴定,构成七级伤残,经过初步核算,损害赔偿金额为46万多元。

由于公安机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肇事者,也没有一家住户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今年7月22日,小欣怡父母向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提交起诉状,向涉案的居民楼128户居民索赔46万元,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当即进行立案。

法官表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高空抛物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可以向整栋楼居民主张赔偿。至于由谁来承担绥德赔偿责任,要等到查明事实真相后,依照法律进行裁判。128户被告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依法对自己不是侵权人进行指正。

庭审进行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28户被告中有不少人员进行答辩。被告的主要意见有几个,一是对高空抛物的判定表示置疑,他们表示,需要原告和公安机关拿出砸中小欣怡头部的水泥块,确定属于高空抛物,而不是高空坠物的证据。第二,不少住户拿出自己当时并不在小区里的证据,说明这个事儿跟自己没有关系。第三,有一些住户提出自己的楼层和房屋角度,不可能抛出物品砸中小欣怡头部,希望公安机关对抛物楼层,以及抛物方向做出界定,而不是把整栋楼都全部告上法庭。第四,住户认为,这次事故的主体责任应该是当时几户房屋的装修人员,而且物业公司管理缺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还有被告对原告向法庭提供的当时抛物的水泥块儿证据提出反对,说当时自己和一些居民都在事发现场,这个法庭上出现的水泥块并不是砸中欣怡的水泥块。

由于案件被告人数众多,证据也比较多,所以举证,质证以及辩论过程比较复杂,庭审可能持续到下午,甚至是之后的几天。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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