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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2015)旌民一初字第00188号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6-04
摘要:(2015)旌民一初字第00188号 原告:张某,女,汉族,农民。 被告:钟某,男,汉族,驾驶员。 原告张某诉被告钟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原告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2015)旌民一初字第00188号
原告:张某,女,汉族,农民。
被告:钟某,男,汉族,驾驶员。
原告张某诉被告钟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原告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李加祥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戴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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