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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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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民三初字第00028号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4-01
摘要:(2015)西民三初字第00028号 原告于某某,女,汉族,农民。 被告张某某,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某某于2015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5)西民三初字第00028号
原告于某某,女,汉族,农民。
被告张某某,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某某于2015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于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赵德海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  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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