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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新民初字第00063号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3-31
摘要:(2015)黑新民初字第00063号 原告王某某,男,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 被告张某,女,,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 本院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张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某于2015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某申请撤诉符合法律
(2015)黑新民初字第00063号
原告王某某,男,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
被告张某,女,,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
本院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张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某于2015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某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原告王某某承担。
代理审判员 张 勇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书 记 员 贾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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