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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民一初字第00082号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3-19
摘要:(2015)深民一初字第00082号 原告:陈某。 被告:郭某。 原告陈某诉被告郭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9日立案受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陈某于2015年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5)深民一初字第00082号
原告:陈某。
被告:郭某。
原告陈某诉被告郭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9日立案受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陈某于2015年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康晓燕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  杜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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