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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820号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12-12
摘要:(2014)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82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宋妹妹,*出生,汉族,户籍地***,现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文龙,*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宋妹妹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27886号民事
(2014)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82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宋妹妹,*出生,汉族,户籍地***,现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文龙,*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宋妹妹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278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因上诉人宋妹妹未按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宋妹妹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励朝阳
审 判 员 俞 敏
代理审判员 郑康瑜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陈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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