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1617号 原告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嘉麟。 委托代理人姚亚男,上海铭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外高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琪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外高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包 蕾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张曼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