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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桂珍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房屋权属登记再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9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2)行监字第231号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吕桂珍。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申诉人吕桂珍因诉被申诉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房屋权属登记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2)行监字第231号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吕桂珍。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申诉人吕桂珍因诉被申诉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房屋权属登记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行终字第374号行政裁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行监字第01084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