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吕耀宇申请再审无罪赔偿申诉审查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7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赔监字第192号 吕耀宇: 你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9日作出的(2014)豫法委赔立字第00009号不予立案通知,以你父吕锟吾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赔监字第192号

吕耀宇:

你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9日作出的(2014)豫法委赔立字第00009号不予立案通知,以你父吕锟吾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本院赔偿委员会经复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你父亲被判刑及服刑均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本案不适用《国家赔偿法》。因你父吕锟吾1982年12月被宣告无罪后,原许昌地区商业局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该案善后工作当时已经得到解决。综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豫法委赔立字第00009号不予立案通知并无不当。你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本院赔偿委员会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  告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