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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陈岩行政裁决申诉行政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4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4)行提字第3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霍尼韦尔国际公司(HoneywellInternationalIn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新泽西州莫里斯敦市哥伦比亚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大卫A.科恩,该公司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4)行提字第3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霍尼韦尔国际公司(HoneywellInternationalIn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新泽西州莫里斯敦市哥伦比亚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大卫A.科恩,该公司董事会助理秘书及公司助理首席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郑燕玲,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珊珊,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何训班,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刘中博,该委员会审查员。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陈岩。

再审申请人霍尼韦尔国际公司(HoneywellInternationalInc.)(简称霍尼韦尔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陈岩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行终字第57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于2014年8月13日作出(2014)知行字第36号行政裁定,决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霍尼韦尔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郑燕玲、王珊珊到庭参加了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出具书面说明,以其被诉裁定和答辩意见为准,未派员出席,陈岩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异议商标系第4071657号“Galitt”商标,由陈岩于2004年5月18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初步审定并公告,指定使用在第12类的“车辆底盘、陆地车辆转矩变换器”等商品上。

引证商标一系第541689号“GARRETT”商标,于1990年2月16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2类的“发动机”等商品上。经续展,其商标专用期限止于2021年1月29日。

引证商标二系第994384号“Garrett盖瑞特”商标,于1995年8月15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2类的“汽车的零部件”等商品上。经续展,其商标专用期限止于2017年4月27日。

2009年10月21日,商标局就霍尼韦尔公司针对被异议商标在法定异议期内提出的异议申请,作出(2009)商标异字第18413号“Galitt”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霍尼韦尔公司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其主要理由为:一、其是“GARRETT”及“Garrett盖瑞特”系列商标的所有人,对上述商标享有合法的在先商标权。被异议商标与第541689、994384、1067710、1147037号“GARRETT”、“Garrett盖瑞特”系列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直接冲突,商标构成混淆性近似,并存使用易引起消费者混淆,故违反了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二、“GARRETT”及“Garrett盖瑞特”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就在中国进行了长期的使用和宣传,在中国相关公众中享有极高的赞誉和知名度,已成为汽车配件特别是涡轮增压器行业的知名商标。被异议商标注册足以误导公众,损害霍尼韦尔公司的利益,因此请求对其不予注册。三、陈岩是上海盖力特增压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对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直接的控制和管理权。上海盖力特增压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带有被异议商标、“Gerrett”以及假冒“Garrett盖瑞特”商标的汽车涡轮增压器销往各地,造成了公众混淆,其侵权行为已多次受到工商部门的查处。被异议商标与“GARRETT”商标的近似程度已被工商部门认定。陈岩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具有明显恶意,应当予以制止。综上所述,请求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

霍尼韦尔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

1.“Garrett”系列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证明;2.霍尼韦尔公司1999年和2005年的公司年报;3.《霍尼韦尔在中国》宣传册;4.霍尼韦尔公司在中国发展、分布及各个中国公司的简介;5.霍尼韦尔公司中国地区各机构联系方式;6.霍尼韦尔涡轮增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的宣传册;7.霍尼韦尔公司“Garrett”商标在全球的注册列表及部分商标注册证明;8.霍尼韦尔公司2001年-2004年Garrett品牌产品在世界及中国的销售总额统计表;9.霍尼韦尔涡轮增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1998、1999、2003和2004年度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10.霍尼韦尔公司在中国的经销商列表;11.霍尼韦尔公司同他人签署的《涡轮增压器授权经销协议》;12.霍尼韦尔公司2008年期间的销售发票;13.霍尼韦尔公司“Garrett盖瑞特”涡轮增压器宣传手册;14.霍尼韦尔公司盖瑞特涡轮增压器主机及零配件产品客户列表及“Garrett盖瑞特”2004产品目录;15.霍尼韦尔公司在2003年-2005年期间的销售合同及相关销售发票;16.1995年-2005年霍尼韦尔公司市场花销明细表;17.霍尼韦尔公司2001年-2005年在国内《柴油车配件》杂志上对“Garrett盖瑞特”品牌所做的广告;18.霍尼韦尔公司在《慧聪商情广告》上对“Garrett盖瑞特”品牌的宣传;19.2005年版《中国汽车工业年鉴》认刊协议;20.《内燃机工程》广告合同单、《国外内燃机》杂志上刊登的广告宣传;21.霍尼韦尔公司签订的2005年第三届上海国际发动机及制造技术展览会协议及相关资料;22.霍尼韦尔公司签订的《盖瑞特10月杭州汽车展会设计制作》的报价单;23.霍尼韦尔公司签订的湖北十堰户外广告合同;24.霍尼韦尔公司指定经销商签订的业务租赁招牌广告位合同;25.霍尼韦尔公司2005年车柴配联合体信息网网费缴纳表;26.北京中冶康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对霍尼韦尔公司“Garrett盖瑞特”产品所做的介绍;27.《现代汽车》网络版2004年12月号报道;28.《霍尼韦尔增压器杂志一百年技术与创新》宣传册;29.霍尼韦尔公司2007年-2009年的奖项证明;30.霍尼韦尔公司的宣传页;31.霍尼韦尔涡轮增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质量技术监督中心签订的《防伪技术产品销售与服务合同》;32.各地工商局查处假冒“Garrett盖瑞特”注册商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扣留财物清单、收据及查扣产品照片;33.上海市工商局出具的霍尼韦尔公司及上海盖力特增压器有限公司的档案材料;34.济南市工商局天桥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扣留财物清单、收据及查扣产品照片;35.上海市工商局嘉定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6.商评字(2010)第22613号争议裁定书,等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