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4)刑立他字第23-1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指定管辖被告人林秀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指定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被告人林秀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审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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