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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华、张洪普犯非法经营罪刑事决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8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5)刑立他字第1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兆华、张洪普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指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5)刑立他字第1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兆华、张洪普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指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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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