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行监字第35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世国,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海华,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德存,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聂素菊,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宝良,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铁柱,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志刚,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春元,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苑素芹,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文海,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宝庆,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凯,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颖峰,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淑芹,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荣军,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必,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曹玉华,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裴宝江,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桂荣,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宝存,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成来,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文枝,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朝臣,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文华,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艳红,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田翠芝,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元,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朝海,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宝权,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汉金,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玉芝,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成杰,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海峰,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歌,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伟,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汉林,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朝宝,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丽娟,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袁学永,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赵丽红,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德龙,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景良,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印书芹,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铁,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海刚,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杜树凡,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春玲,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史广茹,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景凤,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傅彩凤,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德祥,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学,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裴福德,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荣,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凤艳,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德山,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文生,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文章,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汉文,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玉芝,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景伟,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丽新,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景强,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文州,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金,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建,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万桂兰,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全,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淑萍,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景学,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代威,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荣梅,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文忠,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邓玉环,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德玉,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汉军,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志,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海涛,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贺祥,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成方,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申丽娟,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凤,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成才,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成彬,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生,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海峰,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朝刚,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淑英,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士学,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成祥,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冯德强,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恩国,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福元,农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裴宝成,农民。 上述94位再审申请人的诉讼代表人孙世国、王海华、蔡德存、聂素菊、周宝良。 上述94位再审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勇,辽宁木鱼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住所地: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飚,区长。 委托代理人秦昆,辽宁凯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