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2013民提10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民提字第10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民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黄文仔,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民提字第10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民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黄文仔,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二队四方围1层。

法定代表人:黄文仔,该公司董事长。

两再审申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许德超,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福星楼。

法定代表人:侯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陆新华,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星河湾公司)、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宏富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炜赋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0日作出的(2011)苏知民终字第01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3年4月8日作出(2013)民申字第63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星河湾公司、宏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许德超,炜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陆新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星河湾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5日,股东为日喜有限公司、宏宇企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装饰板、人造板、其他木材加工产品及铝合金门窗和玻璃幕墙、企业管理咨询、种植、花卉、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本企业产品。

宏富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1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价格评估除外)。宏富公司自2001年起在广州开发以“星河湾”作为名称的高档商品房住宅。

2002年9月28日和2003年9月21日,经宏富公司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分别核准注册了第1946396号和第1948763号组合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分别为第36类〔办公室(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管理、不动产评估、不动产中介、公寓出租、公寓管理、住房代理〕和第37类(建筑施工监督、建筑结构监督、工程进度查核、建筑信息、维修信息、建筑、砖石建筑、码头防浪堤建筑、电梯的安装与修理、室内装潢修理)。注册有效期限分别为2002年9月28日至2012年9月27日止、2003年9月21日至2013年9月20日止。

为宣传推广“星河湾”楼盘,宏富公司自2001年至2005年间多次在《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羊城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投放房地产广告。

2005年7月14日,宏富公司将上述第1946396、1948763号注册商标转让给宏宇集团。其中,第1946396号商标于2005年8月被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2008年2月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08年7月14日,宏宇集团将上述两注册商标转让给星河湾公司。2008年12月第1946396号商标被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宏宇集团、星河湾公司自受让商标之日起均许可宏富公司使用两注册商标,并授权宏富公司有权就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其中,星河湾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第1946396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期限自2008年7月15日至2012年9月27日。

除宏富公司在广州开发“星河湾”楼盘外,宏富公司的关联企业先后于2004年在北京、2009年在上海和2010年在山西太原开发“星河湾”地产项目,均为高档商品房住宅。2006年至2010年期间,宏富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就“星河湾”地产项目在《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山西晚报》、《太原晚报》等多家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此外,《第一财经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今日地产》、《北京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星河湾”地产项目进行了报道。广告及报道中使用商标或“星河湾”楼盘名称。

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还多次参加公益慈善事业。“星河湾”地产项目及宏宇集团、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在各项评比中先后获得了多项荣誉,主要有:“广州星河湾”荣获2001年广州地区最佳人居环境绿色楼盘、2001年和2002年十大广州明星楼盘、2004年广州十大最品牌社区、广州市民最喜爱楼盘、2005年广州金牌户型评比中评为金牌户型、10月被中国建设部分别评为“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产业成套技术推广金奖”和“规划设计金奖”等。“北京星河湾”2005年12月获建设部和商务部主办的第四届PECC国际贸易投资(城市建设主题)博览会“中国人居社区国际范例奖”,2006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建筑、建材及城市建设展览会上获“城市品牌塑造力国际典范工程”,2008年7月入选北京房地产楼盘品牌价值10强,2008年被博鳌房地产论坛组委会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楼盘。“星河湾”被作为中国(广东)房地产成功经营模式典范推介。宏宇集团先后获得最具竞争力房地产企业、2006年中国泛珠区域最具影响力房地产企业等荣誉。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入选广东地产资信20强,在广州市改革开放30年企业评选活动中获“最具影响力的企业”,2009年入选中国房地产TOP10,在南方周末报社举办的2009年泛珠三角品牌盛典中获“最具社会责任品牌”和“最受瞩目地产行业品牌”称号。

另查明,炜赋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建筑材料等销售。2000年炜赋公司在江苏省南通市推出别墅区“星湖花园”。2004年起炜赋公司在南通市开发区先后开发了多个安置房项目,小区名称均报经南通市民政局批准。由于安置房项目是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的民心工程,在命名安置房住宅小区名称时,炜赋公司取民心工程的“心”字谐音,均以“星”字开头。除2006年的“星河湾花园”外,炜赋公司开发的以“星”字开头的住宅小区还有:2005年星辰花园和星景花园、2007年的星盛花园和星通花园、2008年的星港湾花园和星宇花园、2009年的星富花园、星润花园和星竹花园、2010年的星嘉花园、星怡花园、星月花园、星苏花园。

责任编辑:国平

上一篇:2013民提2

下一篇:2013民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