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公司的商帐管理 北京中关村的一家软件企业,同时兼营一些网站制作及推广业务。公司在经营中累积了大量的债权,严重影响公司的运营。这些债权有这样的特点:1、债权极为分散,债权总数只有一百多万元,但是却有一千多笔,最少的一百块,最多的也只有几万块;2、时间长,这是公司经营中历年积累下来的,大约有三分之一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3、材料混乱,这些债权的形成以及相关材料很多无处查询,没有人很清楚的知道;4、这样一些小的债权还在不断产生;5、公司并没有任何人具体负责这些债权的催收。 无疑那家软件公司的债权催收将面临巨大的困难。1、债务人公司是否存在?一些小的公司,经营不好就不去年检,让公司自然消亡,公司都没有了,自然债权也要不到了;2、公司的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否发生变化?一般的公司都是租赁写字楼办公,一年一搬家很常见,一搬家联系方式等全部发生变化,必须重新找到新地址所在;3、原来的经办人是否还在?这看起来与债权的催收并没有关系,其实关系很密切,一般小公司没有完善的文件保管制度,经办人走了,这么小的一件事情,也许移交工作时并没有做交代,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那么当然不会轻易付给你钱;4、如果债权数额较大还要考虑,债务人是否有偿还的经济能力。 如果债务人不想还钱,那么只有起诉,但是起诉的成本巨大。无论案件的大小,基本工作量是一样的,必须捋清法律关系,整理好证据材料,去工商局查询债务人的工商注册材料,找到公司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然后才能制作诉讼文书。起诉要去法院五次,立案一次、开庭一次、领判决书一次,申请执行一次,领执行款一次,如果幸运的话,可以少去几次,当然也可能比五次要多。很多小公司被郊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注册在郊区,但是却在市里办公,这样必须要去郊区起诉,往返郊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是很高昂的。到法院起诉要交诉讼费,工商局查询要交纳查询费,如果加上律师费,每个案件的成本可能高达一万元,那么对于标的额在一万以下的诉讼案件根本就没有诉讼的意义。 根据美国商法联盟调查数据显示,当逾期时间为一个月时间,追帐成功率为93.7%,当逾期半年时,成功率降为57.8%,当逾期两年左右,成功率为13.5%。美国企业的应收帐款回收期平均只有37天,而中国企业平均为100多天。美国公司追帐的成功率为60%以上,而中国企业的成功率不到20%。根据中国的国情,以及我们工作中的实务经验,对于这些小额的债务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催收制度才能有所保障,下面将探讨这个催收制度的建立。 一、健全内部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不仅仅是保管合同原件,更需要保留好合同相关的往来传真、备忘录、相关人员签署的收货凭证等等,都要妥善保管好。很多公司是没有合同管理的,对于一些小的合同,原件虽然在公司的专人手中,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关材料随意分散在业务人员手中,业务人员走了,该资料也就没有了,合同的执行情况也就没有人知道了。一旦发生纠纷没有人能完全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没有人手头有完整的材料。 合同保管要强调责任制,在合同执行阶段,合同可以由业务人员或业务部门经理保管,凡是和合同执行有关的材料统一在第一时间交给该人保管。业务办理完毕应当完整移交到公司专职保管人员。我们建议在移交的材料中加上一个合同执行说明,由具体经办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将材料列个清单,可以做成格式直接填写。 二、强化催收 中国讲人情,在我们的实务工作中发现,越是关系好,可能款项越晚兑现。大部分款项并不是对方没有能力支付,而是不想支付,想想现金在自己公司握着多主动,而且可以生息,总比还给别人好。所以很多公司是看哪个催得急,谁急就先付给谁。而如果碍于面子,就只能等到最后了,万一对方资金一紧张,这帐就成了陈年老帐了,所以要加强货款催收。 催收也要讲策略,按过程分别进行排布。 第一步,直接由业务人员负责催收。业务员的待遇是与业务量挂钩的,业务人员应当对帐款承担催收责任。业务人员是公司最底层的工作人员,可以可怜兮兮去找对方,“大哥,你要是不给我钱,我就要失业了。”,这样博得同情心,小的帐款一般都能这样催收回来。这一步的时间不要太长,给予两周的时间就行了,没有效果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财务部核帐。财务部核帐有两个目的,第一告诉对方这笔帐款开始移交到公司统一来处理了,二是和对方核帐,确认欠款的事实与数额。这个很重要,一旦发生诉讼有这张核帐单,双方的法律关系就非常的简单了,不需要对合同执行中的质量、数量等双方可能发生争议的事项进行纠缠了。这个时候双方还没有闹僵,拿到这样的核帐单一般比较容易。当然财务部目的不是要核帐,还要催收款项,财务部人少,自然没有人专职来打要帐电话,可以让单位前台或其他人以财务部的名义打这个电话。 第三步,以上措施都没有效果,那么说明对方有想赖帐的可能。如果对方说,你再等几天,我们马上有一笔到帐,一到就给你,这样的话,最多只能信一次,不要有太多的指望。以上两个步骤已经进行了三个月,仍然没有效果就应当考虑移交公司法律部门,由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三、果断采取法律措施 很多公司顾虑采取法律措施会伤了彼此友好的业务关系,失去了一个客户。这是中国国情,确实是要考虑的,但是只要想想,做任何的业务都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如果对方不支付帐款,那么要这个友好的业务关系做什么?与其拖到以后翻脸,再对簿公堂,不如现在采取法律措施早点将款项收回来更为塌实。 采取法律措施,也能考虑到中国国情,不是一开始就直接将对方告上法庭。可以先给对方打招呼,说要采取法律措施了,再不理睬,发个律师函,最后才起诉,这样的话对方就自己陷入了不人情了,再有什么埋怨也不好讲了。 作者:王瑜,北京律师,电话:010-5166221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