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地 点: 因你(单位)涉嫌 ,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在 的下列物品: □就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生产单位 数量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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