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简罚〔 〕 号
当 事 人 个人 姓名
电话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及 内容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 日内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执法机关 (印章) 年 月 日
执法证件号
|